福建泉州“罗马河”村民新房为何变危房?
泉州市洛江区是1997年鲤城区行政区域调整分离出的较为偏远的一个区。当地群众反映,近年来泉州市洛江区有不少村民旧房危房翻建新房,因得不到审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被拆被砸,有的现场没有恢复,一直荒废;有的继续加盖抢建,造成了经济损失,又带来了住房安全隐患。
这里“违建”有多少?
“罗马河”是洛江区罗溪、马甲与河市三个镇的简称。河市镇官洋村,路边一户村民杜某说:她家房屋从2011年翻建至2018年完成,耗时9年,差点儿就没建成。据介绍,此房屋以前是石头房,建筑过旧面积也小,故申请拆除重建。在原址重建时,发现阻碍了邻居进出,就在建房时向后平移几米让出了一个通道,这被当地政府部门认定为违建,被强制拆除毁坏地基两次。当时,老房屋拆除翻建,新地基遭破坏而停工,全家五人无房可住,只得借住在邻居家。经多年与有关部门申请,最终得到默许,于2018年建成新房。但是柱子、地梁被砸毁后再建,不仅损失20多万元,而且也留下了安全隐患。至今没有新房本,勉强让30多岁的儿子在新房里结了婚。
村民杜某耗时9年建成的家
农民安居房是为保障村(居)民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在土地现状不突破现有村庄范围的前提下,在农村宅基地上经批准进行改建、重建或新建的个人住房或联户住房。按照“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每户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而杜姓村民则历经9年终于建成自己的新家。
查阅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近三年工作总结发现,2017年至2019年,该区共拆除“两违”803宗,拆除面积达到92.88万平方米,可见违建确实不少。
次生危房埋下安全隐患
从罗溪镇向北沿路就有不少危房。在万虹公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附近,有很多户房屋是直接在原石头房上加盖两层甚至三层的,颜色明显不同;有的正在加盖施工。
村民层层加盖起来的房屋沿路可见
河市镇南塘村村民林某正在装修新房,他家中有两个儿子,经济能力有限,无力在城中购置房产,为考虑儿子结婚用房而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建房。后来,因当地开发建设南环路时占了他的山地,一直没有理赔,当时有关部门口头答应给地让他建房。谁知在房屋第一层基本建成后,该部门却以领导换届等理由先后两次拆毁正在建设房屋。据林先生所述,当时相关部门派遣执法队使用挖掘机拆毁房门左侧墙壁和承重柱,导致楼板倒塌,林先生不得不先以钢管先撑住楼板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并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涉。在长达一年多的交涉,至今林先生的山地和田地还未得到处理,新建房屋事宜得到口头协议。而当时砸毁的柱梁因时间和经济原因没有完全拆除重建,只是在被损毁的地方添加了一根水泥柱作为承重点。
据了解,像林先生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当初口头答应可以建房,其后又因各种原因变成违建,被推倒、拆除,有些拆拆建建,被拆多次,影响其安全性、稳定性,最终建成了次生危房。
在罗溪镇柏山村老年活动中心右边,紧挨着一栋被拆砸的残余建筑,多处钢筋弯折严重,整体塌陷,结构极其不稳定。但是,在这个随时面临倒塌危险的楼板下面,有人还坐着乘凉喝茶,旁边停着厢式皮卡货车、电瓶车…… 周围村民说,此违建被拆毁多年了,具体时间已记不清。这建筑残余既不安全,也影响了市容。
柏山村老年活动中心右边被砸的残余建筑
泉州地处沿海地震带,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泉州标准房屋必须达八度抗震。但村民那些原始的石头房子和新翻建拆违续建的次生危房,都将导致房屋整体结构不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今年3月7日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欣佳酒店发生的楼体坍塌事故,就是一起主要因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此,住房安全的教训是深刻的。2018年4月,住建部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也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划出了底线。
想建新房何其难
杜某、林某经历了波折,总算有了自己的新房。和他们相比,村民谢荣红一家就没那么幸运了。居住在马甲镇就南村的谢荣红今年71岁,是老党员、退伍军人,长期住在石头房中,前不久老婆还被老鼠咬伤了脚,打了几针预防针。谢荣红二儿子说,他们兄弟三个都已成婚生子,祖孙三代一个大家庭15口人遭遇了住房难:大哥家只好在镇上买房子,每月交按揭,还养两个孩子,压力很大;他家在外面租房子住;老三家还住在最古老的石头房里。十六年来他们多次申请,后来村里表格也填了,镇里也盖章了,至今也未获批准,只好买了四个集装箱应急。让他难以理解的是:“旁边别人都建了新房,我们的为什么一直不批?就是上面没人,抢建的话,怕被拆掉造成损失,因为家里本身就没钱;不建的话,父母年岁已高,若有一天过世了,就连灵堂都没地方放”。因此,他们全家一直希望建个新房,让父母安度晚年。
马甲镇就南村谢荣红集装箱的家
为保障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明确了一系列措施,归纳为3句话:计划单列、审批下放;规划管控、统一占补;一户一宅、注意分户合理性。同时,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等工作,去年,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可是,马甲镇有村民说,有的家庭即使拿着镇政府“同意自主选择安置地建房”的文件,也未能幸免,遭遇了强拆。据知情者透露,主要原因是区自然资源局以未经城乡产业规划审批为由强拆(其实就根本没有乡村规划),就在职权范围内动用了“合法伤害权”,故意刁难。
安全隐患谁之过
确保村民住房安全有保障,这是民生大事。但是,洛江区不少村民对申请批地建房办证等遇到的困境感同身受:“批地建房比登天还难,十六年来未审批一户宅基地”、 “不敢上访,怕遭到打击报复”、 “毕竟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生活几代人”、“惹不起”…… 村民反映最普遍的问题是:农村建房难、审批难、办证难。村民要么守着老房子却难以建房,要么未批先建成为违建房。而洛江区对村民自建房采取砸梁、砸柱的方式进行强拆,造成无家可归、损失惨重。况且,建了拆、拆了建,拆拆建建把原有的地基破坏,村民因没钱推倒重建,大多只能在被砸坏的地基柱梁上简单修复后续建。如此恶性循环,导致一房多次违建和拆建后的次生灾害隐患。
村民老房子上加盖成的危房违建
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住房安全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指标。大家期待,泉州市洛江区真正树立“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村民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底线,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