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被指先施工后招标 违规操作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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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吸引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日趋规范和完善,但在一些地方,违规操作现象仍时有发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广西国泰电力有限公司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广西凌云县振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内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队施工后,为掩饰其违规行为假借做合法的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开标却不是先前内定的公司中标后,以种种理由不给中标单位签合同,阻止中标单位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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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广西国泰电力有限公司参与广西凌云县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和茶文化街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重)(项目编号BS2019-G2-08004-SHJS)(重))投标,并中标。但业主凌云县振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招标前已违规私下将该工程项目发包给凌云县万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凌云县万兴水电公司已于2019年8月前已与凌云县振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单签订该项目的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已完成1/3左右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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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广西国泰电力有限公司领取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到凌云县与业主凌云县振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接洽谈合同。业主称这个项目是县领导的项目,该项目网上公开招标仅想让项目合法化而已。因此,不能给予非凌云万兴公司外,别的中标单位签施工合同,劝退广西国泰电力有限公司放弃项目中标。
后经多方努力(就项目违规招标情况向百色市有关部门反映),业主迫不得已于2020年4月份给中标单位签合同,但仍不能进场施工。因凌云万兴公司已进场施工并巳完成工程量的1/3,万兴公司阻止中标单位进场。因此项目至今无法进行施工。

来源: http://www.zgcjxw.cn/show.asp?id=2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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